刑法的“刑”主要 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类。
主刑包括:
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附加刑包括:
罚金:对犯罪行为的一种经济处罚。
剥夺政治权利:剥夺犯罪人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专门针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
这些刑罚方法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犯罪行为人进行惩罚和教育,以实现刑罚的目的。主刑只能独立适用,而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