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首套房是指 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的情况。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重庆市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仅核查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的住房情况,家庭成员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已结清:
如果居民家庭之前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并且商业贷款已经结清,再贷款买房时,算作首套房。
卖掉房屋后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
如果居民家庭之前贷款购买过一套房并且已经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该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时,也认定为首套房。
全款购买过一套房:
如果居民家庭之前全款购买过一套房,再贷款买房时,算作首套房。
个人名下无房:
如果个人名下没有任何住房记录,无论是通过贷款还是全款购买,再贷款买房时,均认定为首套房。
需要注意的是,首套房认定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购房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金融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