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承包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和手续:
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药店必须雇用具有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品的质量控制和处方审核等工作。如果需要销售中药饮片,还应聘请具有中药师资格的人员。
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药店需要具备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确保药品的储存和销售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药店必须有符合所经营药品需求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建立健全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售卖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药品质量保证制度
药店需要建立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药品来源合法,并严格按照国家药品质量标准进行药品的存储和销售。
药师资格证
药店需要聘请具有药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药品的咨询和销售,确保提供专业的药学服务。
工商注册登记
药店需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药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是开设药店的必备证件,需要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当地规定进行操作。
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
药店经营人员需要办理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税务登记
药店需要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备案
开业前需要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确保符合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建议:
在承包药店前,应仔细了解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所有条件和手续都符合要求,避免因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药店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