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的组织管理结构如下:
中央公安机关:
公安部在国务院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公安工作,是全国公安机关的领导、指挥机关。
地方公安机关:
包括省、市、县的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工作,是本行政区域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
派出所:
派出所的基层组织是社区警务室,负责基层治安管理工作。
专门公安机关:
包括铁路公安机关、水上交通公安机关、民航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海关公安机关等,简称“铁交民林海”。
综上所述, 公安部是最高级别的公安机关,负责全国的公安工作,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公安工作。这种双重领导体制确保了公安机关既能贯彻执行中央政策,又能结合地方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