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公布2025年鹤壁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考试组织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2025年鹤壁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工作,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本地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的组织实施。其中市直、各区初中学校毕业生终结性评价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两县初中学校毕业生终结性评价由各县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试时间。全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应在2025年5月30日之前完成。
(二)考试地点。2025年市区初中毕业生的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设定考点。两县考试地点由两县教育体育局自行安排。
(三)考试分值。2025年中招体育考试总分值100分,由七、八年级过程性评价30分和九年级终结性评价70分两部分组成。其中七、八年级过程性评价已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分七、八两个年级分别组织评价。
(四)考试内容及标准。2025年鹤壁市(含县、区)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实行全市统一要求和标准,结合我市2024年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学生整体成绩,对运动技能类选考项目篮球运球绕杆评分标准进行调整,其他项目评分标准不变(见附件)。2025年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项目由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两部分组成。学生须在一个单元(半天)内完成所有项目的考试。
必考项目(1项)
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满分为30分,每生只有一次机会。
素质类选考项目(2项)
考生从素质类选考项目(1分钟跳绳、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立定跳远)中选考2项,每项满分为15分。
跳绳项目每生只有一次机会,坐位体前屈项目每生有两次机会,掷实心球、立定跳远项目每生各有三次机会。
运动技能类选考项目(1项)
考生从篮球运球绕杆、足球运球绕杆中选考1项,满分为10分,每个项目每生有两次机会。
相关要求
(一)特殊情况学生处理办法
1.残免考生。残免考生不参加终结性评价,对申请残免考生的残疾证原件交由权威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作为残免与否的直接依据。经鉴定,凡提供伪造残疾证的考生,一律按作弊处理。残免考生的中招体育考试成绩按当年全市实际参加中招体育考试考生平均总分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总分。
2.病(伤)免考生。一类是考前申请病(伤)免的考生,终结性评价成绩按终结性评价总分的60%计入总分;二类是考试中因病(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申请病(伤)免后,已经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有效,未参加的考试项目成绩按照该项目满分的60%计算,终结性评价成绩按已考试项目成绩和未考试项目成绩满分的60%之和计入总分。
3.缓考考生。考试前突发伤病或女生生理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的考生,可以申请缓考。申请缓考时,由考生填写2025年鹤壁市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缓考申请表,经学校校长签字后,在考试当天检录时,交考点体育考务办公室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的考生,按缺考处理,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本人在考试过程中,自行放弃或中断考试的,不得缓考,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成绩按已考项目得分计入总分。缓考时间由当地体育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在考试单元最后一天进行,届时仍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可按“病(伤)免考生”处理。
4.返鹤学生。具有鹤壁市区户口在外地就读需返鹤参加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要参加由鹤壁市统一组织的中招体育考试终结性评价。具体报名办法详见《鹤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鹤教体招生〔2025〕3号)文件要求。
(二)中招体育考试总成绩计算
1.中招体育考试总成绩=七、八年级过程性评价成绩+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总分“四舍五入”精确到整数位,计入中招成绩。
2.原就读学校由所属管辖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过程性评价的,由原就读学校所属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评价成绩单,回鹤后参照相应标准认定考生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
3.原就读学校所属管辖县区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没有统一组织相关测试,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根据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4.其他情况。过程性评价成绩不完整的学生,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通过九年级终结性评价成绩按比例折算。
5.过程性评价成绩有缺失的,其缺失的过程性评价成绩按终结性评价成绩×100/70×0.15进行折算(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入中招成绩。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