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湖北省恩施利川市教育局发布通知,该市小学、初中4月7日、8日放春假2天,与清明假期相加,可连休五天。
《通知》称,各学校应遵循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中关于综合实践活动的相关规定,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征及本地区、本校的具体情况,拟定本校春假期间的综合实践活动计划。
活动内容包含三方面:
一是亲近自然,走进大自然,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寻春赏春,了解山川之美;走进乡村、社区,了解人文之美,陶冶情操。增强崇尚科学、热爱生活、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意识;厚植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情怀;
二是参加劳动,通过体验劳动的艰辛与收获的喜悦,培养学生对劳动的热爱以及对劳动成果的珍视,深刻理解“劳动乃幸福之源”以及“幸福源于奋斗”的深层含义,培养对劳动的崇高情感和积极态度;
三是红色教育,利用假期,充分发挥红色资源育人功能,观看红色电影、了解革命先烈故事、参观红色纪念馆、学唱红歌等,通过一系列红色学习活动,让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革命历史,缅怀先烈功绩,传承红色精神,增强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这已不是利川市第一次给小学、初中放春假。2023年、2024年,该市也曾与清明假期结合放春假。
中办国办印发文件:鼓励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涉及教育、育儿等多项内容。
其中,方案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引发社会关注和热议。
关于学校增设春秋假的问题,近年来不断引发探讨。
2020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966号建议:“增设大中小学春秋假期,建立错峰休假制度促进旅游业均衡健康发展。”
2020年10月,教育部答复称,在保证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学时长的前提下,学校放假时间包括春秋假时间由各地、高等学校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庞永辉建议,打出“分步增设春秋假+错峰出行+带薪休假配套”的组合拳。他表示,对于家庭出游而言,家长可在“春秋假”期间带薪休假陪伴孩子,这是寒暑假之外可行的时间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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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齐编辑|冯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