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 = 购买价格 × 增值税税率。其中,购买价格通常为含税价格,需要先换算成不含税价格,公式为:不含税价格 = 含税价格 ÷ (1 + 增值税税率)。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 =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 增值税税率。
购进农产品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公式为:进项税额 = 买价 × 扣除率。
支付运输费用
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公式为:进项税额 = 运输费用金额 × 扣除率。需要注意的是,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
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公式为:进项税额 = 运输费用金额 × 扣除率。
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
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确保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扣税凭证,并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抵扣。同时,需要注意进项税额的抵扣期限和方式,以确保合规性和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