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讲究以下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原则。
讲求效能原则:
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讲究效率,主动有效的行使其权能,以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
公平合理原则:
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权衡多方面的利益因素和情况因素,在严格执行规则的前提下,做到公平、公正、合理、适度,避免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形成执法轻重不一、标准失范的结果。
合法行政原则:
行政执法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或者符合法律,不能与法律相违背。
合理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避免采取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并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高效便民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诚实守信原则:
行政机关公布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权责统一原则:
行政机关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物的管理职责,要实现权利与职责相统一。
文明执法原则:
执法过程中应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态度公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不污辱、不挖苦、不嘲讽,耐心听取陈述、申辩和申诉。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行政执法的规范框架,旨在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合理性和效率性,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