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放扎需要携带的证件包括: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确保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户口本、结婚证上的一致。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要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原件。
结婚证原件。
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原件,一般要求一式三份。
近期免冠照片,具体数量可能因地区要求而异,通常需要2寸照片。
此外,如果是诉讼离婚,还需要携带以下证件:
民事起诉书,一式两份,明确离婚诉求。
身份证明,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婚姻证明,如结婚证或民政局调取的结婚登记详细信息表。
户口簿,原、被告双方的户口簿复印件。
证据材料,包括子女信息、财产证明、债务证明等。
其他相关证据,如重婚、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形的证据。
特殊情况材料,如被告被逮捕的逮捕通知书,或被告被判刑的刑事判决书或入监通知书。
建议在办理离婚放扎手续前,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院,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手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