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 30天内结算工资,如果超过这个时间,即构成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期支付工资,必须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并且需要报主管部门备案。在没有主管部门的情况下,应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因此,通常情况下,商家拖欠工资一个月内未支付即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及时支付工资,并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劳动者在遇到工资拖欠情况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