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配权请求权是指 支配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后,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这种权利旨在使支配权回复到不受侵害的圆满状态。支配权包括物权、人格权、知识产权等,而请求权则包括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和身份权请求权等。
支配权请求权的特点包括:
直接支配:
支配权人可以直接支配权利客体,不需要他人的介入或同意。
排除干涉:
支配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权利客体的干涉和妨碍。
请求特定行为:
支配权请求权要求特定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恢复权利的圆满状态。
请求权的种类包括:
债权性请求权:
如合同请求权、侵权请求权等,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
物权性请求权:
如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等,涉及对特定物的支配和保护。
人格权请求权:
如停止侵害请求权、消除影响请求权、恢复名誉请求权等,保护个人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
身份权请求权:
如配偶间的同居请求权、忠实请求权等,涉及个人身份关系的维护。
综上所述,支配权请求权是支配权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他人为或不为特定行为,以恢复其权利圆满状态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体现了权利人的直接支配力和对义务人的请求力,是民事权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