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受保护者是劳动者,保护者是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在组织劳动的过程中,必须依法保护好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保护的对象是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保护制度保护的是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权利,这一权利在劳动法所保护的劳动者的各种利益中处于重要地位。
保护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过程
用人单位只在劳动者为本单位提供劳动的过程中才负有保护劳动者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也仅仅对这一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以技术性法律规范为主
为了防止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伤害,劳动保护制度将各种技术措施、技术要求规范化、法律化,形成许多技术性法律规范。
劳动保护规范一般属于强制性规范
为了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利益,劳动保护规范多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否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为数众多、内容详尽、分门别类、多层次结构的劳动安全标准和卫生标准组成
劳动保护制度包括宪法、劳动法、综合性法律、专门性法律或法规以及单项部门规章或具体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等多个层次。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劳动保护制度的全面框架,旨在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并明确用人单位在这一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